舉辦宗旨
居住是人類的最基本需求,建造適居的住宅,應是建築的核心,也應是建築師工作的終極關懷。為引導台灣建築發展重新對焦於此一建築根本性課題,台灣建築報導雜誌社特別創辦了「台灣住宅建築獎」鼓勵優秀的住宅建築,其中特別鼓勵兩種方向的住宅建築發展:
其一,台灣住宅建築設計與居住行為的根本性思考;
其二,對現況有前瞻性與突破性之貢獻。
希望藉此獎項活動,來觸發台灣建築建築界回歸「正道」,並轉變台灣建築面臨的停滯困境,引領台灣建築發展回到建築的核心課題,重新出發,使你我的住宅夢想起飛,台灣的整體居住環境品質得到提升。
評選辦法
一、獎項
(一)最佳單棟住宅建築獎
(二)最佳集合住宅建築獎
(三)最佳高層集合住宅建築獎
(四)其他:評審得依據參選作品之個別條件及差異度決定實際頒發之獎項及名額
二、參選資格
2007年1月1日後(為原則),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或業主開具使用證明之作品(經評審委員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參選辦法
採「評審團推薦」與「公開徵件」兩種方式舉行。
(一)「評審團推薦」
1. 主辦單位將整理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間國內各重要專業建築雜誌中刊登之作品,製作推薦候選名單與其作品集。
2. 推薦候選名單:初選評審團得推薦若干名進入初選名單,與「公開徵件」作品一同進行初選。
(二)「公開徵件」
1. 每一件參賽作品應提供作品集A3大小一式兩冊,及電子資料光碟一份,建議內容如下:參賽報名表(請至http://www.ta-mag.net /traa/traa.htm下載)、基地位置、設計意念、空間計畫、建築平面、四面立面、剖面、透視圖或各類視覺模擬、現況照片。
2. 收件方式:採通訊報名,請以掛號或快遞方式寄送。
3.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掛號寄件者以由郵戳日期為憑,快遞寄件者以託交寄件日期為憑)。
(三)若「評審團推薦」與「公開徵件」重複之作品,主辦單位將以資料較為豐富之作品集提送初選評審團,並加註為「評審團推薦」與「公開徵件」均列入之作品。
(四)收件及詢問處:
台灣建築報導雜誌社
編輯部 林先生
台北市106大安路二段141巷21號2樓之1
電話:02-2754-8176
傳真:02-2707-6711
E-mail:taiwan22@ms27.hinet.net
四、評選程序
(一)初選:(預計 2011年1月舉行)
1. 主辦單位提供作品資料供初選評審委員討論。
2. 初選委員討論評分標準後,投票選出入圍決選作品。
(二)決選:(預計2011年2~3月舉行)
1. 主辦單位提供初選入圍作品與初選評審所附之入為理由,供決選評審參考。
2. 決選委員獎從入圍作品中挑選若干件進入最後決選,實地勘查後投票討論選出得獎作品。
五、其他
所有參賽之作品集請於2011年6月30日前自行領回,逾時未領回者本社不負保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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